海丰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 2020-12-09 16:32
  • 来源:海丰县纪委监委

 

为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政务整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责、担当作为,海丰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县住建局房管股办事员李文涛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5月,李文涛在开展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核查工作中失职失责,致使县住建局违规发放给不符合要求的对象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7775元。20206月,李文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赤坑镇下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智生对殡葬管理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07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下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张智生,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且向2户违规坟户主收取损坏果树赔偿费5000元。20205月,张智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梅陇镇梅联村原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莫家义对五保供养等资格审核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08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梅联村村委委员、文书和梅联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莫家义,在五保供养、低保救助及危房改造补助等工作中失职失责,致使相关人员违规领取补助共22.9万元。20207月,莫家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县卫计局原医政股股长马泽葵对门诊职业资格审核不严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卫计局医政股股长马泽葵,对海城镇卫生院申请设立分设门诊时将执业助理医师作为门诊的负责人的事项没有严格把关,且对县卫监所执法工作疏于监督检查,工作失职失责,致使发生医疗纠纷。20207月,马泽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海城镇莲花村委原柑洲坑村民小组副组长郑小伦对违规转租山林行为出具证明的问题。20154月,柑洲坑村民小组副组长郑小伦,对村民违规转租山林地给汕尾铁塔公司用于非农建设的行为不予制止,反而提供便利为其出具证明,导致柑洲坑村440平方米林地被破坏。20209月,郑小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